第429章(第1页)
“你愿意嫁,人家可未必愿意娶。”裴墨讥讽地说着。
说完,又不解恨似的,将她那漂亮的充满了胶原蛋白的脸蛋捏得鼓了起来,配上她那气呼呼的红眼睛,使她有一种孩童似的可爱。
裴墨忽然想起了她的小时候,那时候她的脸蛋比现在更圆润一些,带一点不知人间疾苦的婴儿肥。
他总是忍不住捏她的小脸蛋,趁着她犯错的时候,淘气的时候。
每次捏她,她都会一把扒拉开裴墨的手,烦躁地说一句:“跟你说过,别捏我脸。”
这么说着的时候,她的脸却红了。
那时候她已经长大了,不像更小的时候,会与他撒娇,被他捏脸蛋还会咯咯笑着捏回来。
十几岁的少女,既懂得了羞涩,也有了小脾气,还有一点青春期的叛逆。
回头想想,现在的她除了个子长高了,身体发育起来了,细的地方更细,圆的地方更圆,心智方面倒像是一直没长大似的,停在了十几岁的叛逆期。
想起十几岁时她就偏爱和他对着干,还动不动就脸红,那时候或许也有一点点对他的喜欢么?
裴墨的思绪被遥远又真切如昨日的回忆勾着,一时不愿意回来了。
任水心从她鼓鼓的脸蛋里,发出毫无气势的轻笑,讲话时像嘴里含了一口桃子,乌鲁乌鲁的,“裴总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么?”
裴墨思绪被她扯回来,近乎残忍地在她耳边低语:“他心里爱着的,是林小柒,你不知道么?”
任水心顿时蹙眉,她就纳了闷,怎么谁都喜欢林小柒!
那尘封起来的挫败感,再次向她洪水般袭来。
她又一次品尝到了自己被霍聿森无情拒绝的苦涩。
但到底已经品尝过太多次,如今即使回味,也没有了当时那种钝刀子割肉一般的痛。
她把脸一转,躲开了裴墨的手。
可恨,这家伙把她的脸都捏酸了。
“喜欢就喜欢呗,林小柒都结婚了,他还能怎样。我喜欢聿森哥哥,他喜欢林小柒,我俩结婚,这叫抱团取暖,正好!”
裴墨将放在她腰上的手一紧,使她紧密地贴在了他身体上。
她像一簇活泼的小火苗,不停地跳动着,烫着他的肌肤。
“有我在,你还想和别的男人抱团取暖?”
他无赖一般将她用力抵在墙上,用一只手便钳住了她乱动的两只小爪。
她的脸红透了,呼吸快得像刚进行了一场百米冲刺,裴墨从她眼里看到惧怕,也看到了更多期待。
哦对了,她说她需要男人,一天也不能没有男人。
“这么想?”
他坏笑着,轻车熟路,仿佛回家一样,闭着眼也能找到路。
她挣扎,挣扎中又带着一点点迎合,迎合中又带着抗拒,像一只凶悍的小奶猫,张开口,用两排细细的小嫩牙咬着裴墨,又痛又痒。
她一边抵抗一边不停地喊着:“上次你说过,那是我们最后一回,混蛋,你怎么说话不算数......你别碰我,我嫌你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