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章 筑基(第1页)
筑基!乃是修仙者的第一个大门槛。据说在上古灵气昌盛之时,唯有筑基修士才算真正修仙入门,号称筑基真修。一般而言,筑基的过程往往与修士灵根、功法有关,最长不超过百日,因此又有百日筑基的说法。……十日后。二阶洞府群落之外,有一道流光飞来。流光落地,现出一名筑基修士。其一袭紫色法袍,相貌英武,背上还有一柄紫玉灵剑。他沉默望着那些出租洞府,忽然发出一道传音符。没有多久,就见王管事急匆匆跑来,恭敬行礼:见过闵长老!这位闵一行闵长老,可是筑基中期修为,直属城主府,管理紫鸢城执法,乃是一位战力惊人的剑修。在紫鸢城的地位,当然不必多说。反正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洞府管事可以得罪。你可见过此人!闵一行随手丢过一枚玉简,在玉简之中有着一位银衫少年,赫然是修仙分身的相貌。启禀长老,十日之前见过,此子自称姓方,乃是一位散修,租借了一间二阶上品洞府,准备筑基……王管事感觉应该是此人有什么问题,当即不敢怠慢,一一道来。筑基还带着一人闵一行点点头:看来周家惨案,应当是此人所为了……什么王管事一惊,几天前周府被发现灭了满门,全府上下死绝,哪怕筑基修为的周家老祖都是如此。他一直以为是什么魔修所为,却没有想到,竟然是那样一位翩翩少年。"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,幸好老夫没有故意刁难,否则这一把老骨头可就交代了……"王管事心中暗自庆幸,连忙道:那人租借了甲字七号洞府……长老可要前方带路!闵一行让王管事在前,来到方星闭关的洞府之前,眼眸深邃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长老真的确定是此人所为此人不过练气修为,带着一个武者奴仆……不可能杀了周家满门吧王管事脸上有些为难:此洞府阵法虽然有暗门,但我等若强行闯入,以后的信誉怕是毁了……哼,周府灭门之前,只有此人拜访周府,后来又有人见到此人带人从周府出来……如此有恃无恐,看来那武者仆从就是他的护道者了,人家起码也是筑基修士,稍微收敛气息,你自然什么都看不出来……闵一行冷哼一声,看着那洞府,却没有贸然闯入。王管事见此,当即心中有了底。看来这位闵长老虽然是剑修,却也相当谨慎,不想彻底与屠灭周家的凶人对上啊。否则直接闯入人家洞府,就是不死不休了。他想了想,就站在这里,陪闵长老等着。数日之后,洞府上空忽然一震,继而有灵气漩涡浮现,疯狂吞吸着四周的灵气之雾。这是……灵气漩涡没有错……有人在冲击筑基!不少修士被灵气漩涡吸引过来,看到闵长老与王管事,又纷纷被吓了一跳,连忙站在一边,猜测洞府中修士的身份。如此之快就引动天地灵气王管事见到这一幕,心中既酸且涩。他当年虽然筑基失败,但对筑基过程很是了解。没想到那个少年看起来还未练气圆满,竟然一次就能走到这个地步么灵气漩涡相当稳定,应当能成。闵长老此时开口,脸色有些惊疑:此种锋锐之气,莫非也是一位剑修……数日之前。洞府内。方星打开万化鼎,取出两枚筑基丹。只见那枚劣品筑基丹之上,附带的一道淡淡黑线早已消失不见。而另外一枚正品筑基丹,此时更是缩小一圈,散发出一种晶莹如玉的光泽。绝品筑基丹。他点点头,盘膝而坐,默默运转"化金诀"中的筑基之法。几乎是刹那之间,他就进入某种神而明之的状态,洞府内部的灵气疯狂被吸引,向四肢百骸注入。筑基……开始了。方星喃喃一声,直接将那枚绝品筑基丹吞服而下。哗啦!这枚极品筑基丹一入腹就化作一道暖流,似乎彻底点燃了那些灵气。无数灵气疯狂冲刷四肢百骸,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"易筋洗髓"!方星体表,只有一点点粘稠的汗液浮现。嗯……这是我天赋异禀,百脉具通,修炼之时又只服用绝品丹药,并无丹毒……因此易筋洗髓都洗不出什么杂质。筑基三关中的肉身关直接过了,都并不怎么痛苦的样子。就连绝品筑基丹的药力,都没有消耗多少……他点点头,感受到丹田气海之中,筑基丹的大部分药力都聚集此处,令他练气九层的法力再次暴涨,很快到达练气圆满!继而,法力之中带着一丝粘稠之意,凝聚成为漩涡。滴答!在漩涡中心,一滴淡金色的液态法力浮现。其粘稠无比,如同一颗金色珍珠,浮现在方星丹田气海之内。筑基修士的液态法力……一滴就足以比拟普通练气修士的全部法力,以此法力化作真元护罩,普通一阶手段根本难以破防。方星点点头,看着一滴又一滴淡金色法力浮现。一颗、两颗、三颗……六颗、七颗、八颗……最终,整整九颗淡金色"珍珠"在丹田气海之中浮沉,一颗颗都晶莹饱满,甚至带着丝丝固态之感。一般而言,第一次筑基之时能炼化多少液态法力,与修士根基、还有功法有关……最差的筑基修士,可能法力关凝聚的液态法力只有一两滴……我是天灵根,甚至还要超出一些,化金诀虽然在我看来一般,但好歹也是一部能修炼至结丹的功法,一般散修想看都看不到……综合起来,就是九滴液态法力如果我修炼到练气圆满再来筑基,搞不好就是十滴液态法力了。不过此种法力上限,筑基之后修炼也可以提升……方星操纵九滴液态法力,勉强按照化金诀的筑基路线运转。每运转一次功法,他都觉得身躯被强化一分,法力也变得越发凌厉。最关键的是在他眉心,有某种冥冥之物将要萌发。这是灵识即将转变为神识的征兆!就是现在!方星将筑基丹剩余的药力尽数投入泥丸宫中,感觉脑袋轰然一炸。继而,眉心处似有第三只眼睛睁开,慢慢遍观周身,又涉及外界天地。五丈、十丈……二十丈!三十丈!拥有精神异力的经验,方星熟悉神识的过程十分轻松。很快,他就操纵着自家神识,看到了整座洞府,看到了外界正盘膝而坐的"本尊"!甚至,还在尝试深入本尊体内,只是被一股精神异力阻止。神识观看外界,细微之处远超精神异力的感应,甚至还带着点透视之能,普通物品根本难以阻挡,难怪可以看破我的傀儡……方星睁开双眸:不过我记得苏叶刚刚突破之时,神识只能遍及十丈之地……原来她精气神三宝中的"神"这么弱的么还是我太强了筑基之后,的确是全方位的增幅。他略微存思一番,继而一抬手。一道数尺长的庚金剑气浮现,其金色灿烂耀眼,内部似乎还有符文游走。想必摧毁上品法器的防御,只需要一剑罢了。果然,筑基修士对于练气修士,根本就是碾压啊……方星叹了口气,旋即看着自己身上,又摇摇头:筑基之后,法器基本没什么用,最好全部换成灵器,那蒲扇灵器根本不适合我,应该卖掉,换一口二阶飞剑、一件防御灵器、最好再来一件飞行灵器……虽然筑基修士就可以肉身飞行。但长途跋涉的话,肯定是不能如此浪费法力的。他闭上眼睛,再睁开之时,身躯已经如同本能一般,悬浮于半空当中。这就是肉身飞行么与领域之力包裹,配合舞空步,果然是另外一种感觉。方星又玩了片刻,这才降落下来,走出练功室,与本尊并肩。闭关的时候,外面还挺热闹的。他取出洞府令牌,略微放开禁制。一道道传音符就好像蝴蝶一般飞了进来。其中大部分是练气修士,恭贺他这位前辈筑基成功。唯有一张,散发出筑基级别的法力波动。方星轻轻一摘,神识一扫,不由笑了:找上门来了么看来还有的谈,否则就直接开打了……可惜了,我还想见识一下假丹真人战力的。……外界。洞府大门轰然开启。方星一袭银色长袍,面如冠玉,目似点漆,身上萦绕着筑基修士的威压,淡然走出。本尊则宛若一个普通武者,跟在身后。果然是筑基老祖!看其面相,应当修炼了某种驻颜功法……一干练气修士纷纷俯首,贺喜道:恭贺前辈筑基成功,从此长生久视……嗯,赏!方星装模作样一声,后面的本尊当即摸出一些下品灵石,随意抛洒出去。前辈大气!那些练气后期修士倒还罢了,练气初中期的小修纷纷大喜,收了灵石的同时嘴里不停说着好话。而这时,方星的目光已经汇聚在场中唯一一位筑基修士身上。看其法力波动,或许已经不是筑基初期了。方道友!闵一行上前,先行了一礼,又看向方星本尊,眸光惊疑不定。他原本以为方星本尊乃是护道人一般的存在,只是收敛了气息。却没有想到如今当面相见,自己还是觉得对方是一位没有法力的凡人!此种收敛气息之法,当真不可思议!这位是方星露出一丝疑惑之色。方前辈,这位闵一行闵前辈,乃是本城执法长老,地位尊贵……已经在外界为前辈护法多日了。王管事连忙介绍。原来如此,多谢闵道友护法。方星自然知晓所谓的护法不过笑话,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,也就这么认了。此地喧嚣,不如去我府上坐坐,如何闵一行主动邀请。恭敬不如从命。方星哈哈一笑,两人化为流光,在练气修士羡慕的眼神中飞天而起,迅速消失不见。……闵一行的洞府所在,居然有三阶灵气。其建立于一座小峰之上,是一座造型精致古朴的阁楼。在阁楼前方,还种着一片奇异的草,其根根如剑,笔直朝天,又有点点金色光辉,宛若萤火虫一般点缀其中。这是……剑笼草方星见到这几亩草坪,不由赞叹一声:以此草为主材料,可以调配剑池,用来洗炼飞剑再适合不过……哈哈,道友果然也是剑修。闵一行将方星请到阁楼二层,亲自泡了茶水:此乃我珍藏的"千岩竞秀",尝尝。道友请我前来,恐怕不只是为了品茶吧方星却若有所指地道。哈哈,正是如此,请问道友,周家灭门一案,与你有何关系闵一行说完,眼神就死死盯着方星身后的本尊。方星本尊微微一笑,直接坐了下来:是我所为!为何闵一行蹙眉。我这侄儿去他那里炼制筑基丹,周老鬼竟然欺瞒于他,我就将他们都打杀了。方星耸耸肩膀。原来如此,那倒是周家罪有应得了,我紫鸢仙城,以诚信经商为本,最忌讳店大欺客……闵一行点点头,似乎直接信了:对了,忘记告诉道友……紫青潭周家日前被劫修灭族,如今这片地界之上,已经没有周家名号了。此言一出,方星不由沉默。如果不是他宰了周家老祖,想必周家还能过得很安稳。不过这件事再来一百次,他肯定还是要宰了周家老祖,没第二种可能。不知道友与伱侄儿可有开辟灵地修行的打算如果有的话……我可以做主,让你们租住紫青潭,如何闵一行忽然开口。紫青潭,修行之地么方星陷入沉思。修仙分身筑基之后,的确需要一块二阶灵地供给修行。但与此同时,更多的则是心惊:"此界修士果然凉薄……周家老祖的人脉关系在他死了之后,特别是我筑基之后,就将周家尽数抛弃了……转过来还要跟我合作……"这让方星心中都不由有些世事无常之感。"不过,这是一次试探吧"他想清楚之后,轻笑一声回答:我无意建立什么势力,能在紫鸢仙城有一座二阶洞府修行即可……原来如此,是我孟浪了。闵一行抿了一口灵茶,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