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6章 沈峰道生平(第4页)
沈峰陷入了回忆,他说道:我是个孤儿,从我记事起就是在一个孤岛上。
那岛上是一个叫做天王复兴社的组织。
他们收养了很多婴儿,然后将其培养成杀手。
在同龄人中,我的资质最高,也最受上面重视。
因此,我所受到的训练也格外的严酷。
六岁那年,我养了一条斗牛犬。
我给那条斗牛犬取名叫做叫做奇奇。
那个时候,奇奇是我生命的慰藉,不管训练有多苦,挨了多少骂,多少打。
晚上我都能抱着奇奇,奇奇会安慰我,舔舐我的伤口。
可以说,我们是相依为命的。
说到这里,沈峰顿了一顿,他道:罗军,相信也也猜的出后来发生了什么。
九岁那年,天王复兴社,培训我的教官让我亲手杀了奇奇。
我若不杀,他便要一点一点的折磨死奇奇。
我没办法,最后只能将奇奇杀了。
然而,这并不是最残酷的。
他们将我和奇奇的尸体关在一个笼子里,期限是一个月。
这一个月,我没有水,没有食物。
于是我只能生吃藏獒的血肉坚持过来。
沈峰的述说毫无感情,但罗军等人能想象到一个九岁的孩子,在那样的环境下所遭遇的那一切,那是怎样的残酷和折磨。
沈峰继续说道:在天王复兴社里,要活着,就得和畜牲一样,不可以讲感情。
不可以心软,不可以反抗。
另外,值得一说的是,一直以来,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是一个漂亮的阿姨。
我们都叫她兰姨。
兰姨待我格外的好,但我不敢对兰姨依赖。
我怕天王复兴社的人会让我杀了兰姨。
然而,当时我毕竟还只有九岁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我对兰姨的感情还是不可自拔的越来越深。
在我的生命中,只有兰姨给过我关怀和笑容。
我觉得兰姨就像是我的母亲一般。
我还跟兰姨说过,等到有一天,我足够强大的时候,一定带兰姨离开这里。
沈峰的话里难得的出现了柔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