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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章 忘川河(第4页)

“魔家圣女?”赵云一声喃语。

对魔家,他还是略有耳闻的,行踪诡谲,各个都是很辣的主,带一个“魔”字,该是魔族的一脉分支,而魔族,早在战国时代前,便被各国联合诛灭了,所残留的传承,应该就是魔家了。

若是这般算的话,融过一滴魔血的他,与魔家还算有些渊源,就是不知,此刻魔家,还有魔族当年多少底蕴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但凡有个能撑场面的,四方都不敢轻易招惹,此乃震慑。

“在明月城,用魔轮血祭烧华都的那位,应该是就是魔子了,魔家圣子。”八字胡继续道,“老夫曾与之交过手,那漆黑的烈焰诡异的很,瞅见没,我这脑袋瓜,也曾被那货烧过一回。”

“难怪。”赵云嘀咕了一句。

相传,魔轮眼只魔族后裔才能觉醒。

这,并非绝对的,难度无限接近于零,怕是百万人中,都不见有一个能觉醒魔轮眼,可一旦觉醒,其杀伤力,还是很霸道的。

“遇见那货,可得跑快点儿。”八字胡揣了揣手,“若是被命中,只有自残的份儿了,我研究多年,也未想到如何扑灭火焰。”

“魔轮眼只有魔轮血祭一种禁术?”

“那你就太小看魔轮眼了。”八字胡悠悠道,“老夫曾查过古籍,那种眼的禁术,分好几种呢?不过,大多觉醒的都是血祭。”

说到这,八字胡瞅了瞅赵云,“你这只眼,也是天眼吧!”

“嗯。”赵云未隐瞒。

“啥能力。”八字胡当即问道。

“透视。”

“嗯这能力不错。”

八字胡说着,还下意识捂住了裤裆。

“红裤衩。”赵云随意一句。

捂?捂有吊用,老子第一回见你时,就已看清了。

今年,该是这货的本命年,穿一件红裤衩,多半是辟邪的。

“抽空,咱俩去赌场逛一圈儿呗!缺钱。”

八字胡老头依旧捂着裤裆,这句话说的语重心长。

有天眼好啊!有透视的能力很好,去赌场捞钱一捞一个准儿,不能白瞎这能力,若他有这么一只天眼,早他娘的挣了一座金山了,还有天武的气势,拿去唬人该是一本万利,银子多多滴!

赵云点了头,何止八字胡缺钱,他也缺。

后面还有章节,要晚一点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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